精神病患者不能同意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因此,一般来说,双方只能自行主张婚姻关系中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被称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果他们没有控制和识别能力,他们就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因此,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登记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登记机关不接受离婚登记申请。换句话说,这些人不能通过协议离婚,但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判决。《中国民法典》规定,男女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离婚案件中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具体意见》规定: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无法治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疾病,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中患有精神疾病,长期无法治愈。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疾病,你可以在婚后被允许离婚。如果你知道对方婚前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婚后患有精神疾病,你必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