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起诉离婚的女人不一定可以得到赔偿,除非存在对方存在法定过错行为的。具体如下:《民法典》规定离婚时的赔偿情形:【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关于财产的分割,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分割原则和相关救助: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综上所述,在我国大多数的女人因为传统思想的原因而在面对没有感情的婚姻后选择忍受而不是主动起诉离婚的,但如果女性是在遭受丈夫侵权的基础上到法院要求离婚的话不仅可以解脱自己的婚姻,还能够得到与自己权益受损相对应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