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政则》对购买二套房提出了“新规”:
无论是个人还是家庭,只要不是唯一的住房,就要征收3%契税。
例如,在过去,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只需缴纳1%的契税;现在,如果父母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有房子,他们应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虽然未成年子女是第一次买房,但他们也应该在家庭中缴纳3%的契税。
根据新政策,征收机关应当查询纳税人的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者有记录但有疑问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者授权,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的面查询结果。
此外,新政还规定,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重新购买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自10月1日起,公民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唯一住房(包括买方、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将减半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中央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通知:对于拥有住房且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用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因此,即使离婚后没有办理房地产转让手续,想再买房,购买的房地产属于第二房地产。根据国家最新有关规定,只要不仅有一处房地产,家庭和个人都应缴纳3%的契税,首付时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5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