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要求申请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建设城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税收依据,由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征收的税收。由于土地使用税仅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也称为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和税法规定的单位税缴纳。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应纳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

大城市为0.50~10.00元;中等城市为0.40~8.00元;小城市为0.30~6.00元;县、建制镇、工矿区为0.20~4.00元。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2006年12月30日,国务院重新修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将税额翻倍;二是将征税对象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征收土地使用税有利于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完善地方税制,巩固分税财政制度;有利于促进合理使用,节约土地使用,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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