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国家依法确认承包人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证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仅限承包人使用。
2.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由哪个部门办理?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登记,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
3.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是什么?
(1)农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报告土地承包方案。承包人和承包土地的详细信息。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管理部门应当对发包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及时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纠正。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查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纠正。
4.荒地.荒滩等村集体招标.拍卖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程序是什么?
(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承包人应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申请,并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
(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资格、承包程序、承包期限、承包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初审,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3)承包人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审查登记申请。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编制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纠正。
5.申请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提交材料和办理程序
申请变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材料:
①变更书面请求;
②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件。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登记簿上记录。
政府部门应当批准登记建设用途;个人、集体使用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机关批准登记。农村土地承包人的土地使用权仅限于承包人。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