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建房屋的拆迁可以得到补偿。持有产权证书的合法自建房屋,在拆迁过程中肯定会得到合理的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和安置补偿。但是,非法建设的房屋,即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房屋,在拆迁过程中不得获得补偿。因为非法建筑,原则上应该被列为拆迁对象,应该被强制拆除。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