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是指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依法分割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共同财产的内容以列举和一般的方式规定。该法还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两种方式: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协议的,按照协议规定。一方的独特财产属于本人。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平等分割,必要时不平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一旦财产被夫妻共同拥有,它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