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截留征地补偿金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事实上,截留部分补偿金也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当然,还有其他情况,如村委会会议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登记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扣除部分费用。此外,截留土地补偿金的比例也有一定的限制。

《物权法》规定,土地补偿和其他费用的使用和分配方法应当由集体成员按照法律程序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规定,征地补偿的使用和分配计划需要由村民会议讨论和决定,村民也可以委托代表进行。村民委员会和村委会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征地补偿使用和分配计划的村务档案。事实上,拦截部分补偿也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的。当然,还有其他情况,如村委会会议合同经营权证书上登记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扣除部分费用。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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