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被拆迁人的搬迁补贴、设备搬迁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贴,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贴。无论是自建房屋拆迁补偿还是其他住宅拆迁补偿,拆迁单位应注意拆迁人员安置,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社会混乱,同时进行相应的拆迁补偿,如被拆迁户未获得补偿或补偿不符合标准,可向有关国家机关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