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使用该职位的便利性。所谓使用该职位的便利性,是指使用该职位或与该职位相关的便利性条件。权力是我职位范围内的权利;与该职位相关的便利条件是指利用其权力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虽然不直接使用该职位。
2.必须有不征税、少征税的行为。应征税款(类型.金额)的确定应当按照税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徇私舞弊不征税或者少征税的行为,体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比如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收征收(包括纳税.退款.补缴和追缴.税收减免.应纳税额核定.纳税担保)和税务检查。
3.不要征税。少征税必须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为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应当擅自决定停止征税。减税、免税、伪造材料、隐瞒情况、欺诈、不征税。少征税,造成国家税收损失超过10万元;(2)徇私舞弊不征税。少征税不足10万元,但有者收受财产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