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制造客体要件。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务发票罪侵犯的对象为双重对象,即国家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非法销售的客观要骗取出口退税。扣税发票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可用于出口退税。扣税发票。一般情况下,收款人向付款人开具发票;在特殊情况下,收款人向付款人开具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转让发票;禁止转售发票。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使用发票的,只能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购买。因此,除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销售各种发票外,所有其他销售发票的行为都是非法的。分别构成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非法销售发票罪。不构成非法销售骗取出口退税。扣税发票罪。因为它还规定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还可以扣除出口退税。
3.非法出售的主要要求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扣除税务发票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除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还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扣除税务发票的,只能是税务机关依法购买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负责销售发票的税务人员;进一步转售发票的,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根据《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单位可以构成非法出售,骗取出口退税。扣除税务发票罪的主体,单位非法出售骗取出口退税。扣除税务发票罪的,实行两种罚款制度。
4.非法出售主观要素骗取出口退税。扣税发票罪是故意犯罪,只能直接故意构成。行为人必须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出口退税。扣税发票的故意犯罪,既然是非法出售,必然意味着盈利的目的。非法出售扣税发票违反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的扣税发票数量巨大的,实施销售的,涉嫌非法出售扣税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