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损失在1000元之内,警察会当场开具《现场快速调解书》,然后在48小时内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领取报案编号,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定损网点进行定损,或与保险公司约定时间及地点后,由保险公司定损员定损,定损好后进行车辆维修并自行垫付维修费,然后将《现场快速调解书》和保单正本复印件、有效的驾驶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维修发票、维修清单和《出险通知书》(企业盖章、私人签字)递交保险公司领取理赔金。根据上述处理的几个步骤,相信大家也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则事故的发生就像人生的各种变化,都是不可能去避免的,所以我们要很好的去面对与解决。希望这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还有疑问,您可以直接咨询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