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写离婚诉状;第一部分说明原告。被告的名字.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和住所;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抚养儿童;
(3)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下事实和理由,明确何时结婚、何时生孩子、离婚的原因。最好打印投诉,但必须在最后签字;
2.向住所所在地基层法院(区、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时,提交两份民事诉状。结婚证。夫妻身份证(至少带自己的)。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明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需要携带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驾驶证等。证据需要提交两套复印件(一份法院档案发给对方)
;4.立案庭审查后,付款;
5.将支付账单和材料交给法院备案法院,回家等通知。婚姻关系一方失踪后,另一方要求离婚,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终止婚姻关系,即公告离婚的定义,即公告离婚是人民法院通过公告终止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本质仍是通过诉讼终止婚姻关系,是诉讼离婚的形式之一,但法院送达被告。判决应当通过公告送达,因此被称为公告离婚。
事实上,当许多人计划起诉离婚时,他们不知道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虽然他们也知道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他们不知道很多法院,他们不知道该去哪个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一般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