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为证据,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合法手段取得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但在现实中当事人往往缺乏取证技巧,导致获得的录音证明力不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依据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