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登记人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并按以下程序执行:
1.检查证件和证明材料;
2.向当事人解释民法典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内容的离婚意愿和意愿;
4.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双方应填写离婚登记申请声明;离婚登记申请声明中声明人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狱誓言面前完成;
5.夫妻双方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是监督誓言。夫妻双方各一份协议,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2)起诉离婚手续:
1.起诉对方住所地法院。
2.携带结婚证原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户籍簿复印件。所有的投诉都是一式三份,要求离婚和子女的监护权,离婚时的债务也是离婚的焦点,我们需要更加关注。但也需要注意的是,夫妻离婚是对债务的协议,但也应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同时,即使离婚夫妇有效,也不能与债权人对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