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要看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法院会判离婚。因此,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及时不到庭法院也会判离婚,离婚不到庭法院依旧是可以判离婚的。总之,离婚是大事,双方好好协商解决,逃避是无助于事的,更何况在离婚不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也是可以缺席判决的。因此,如果离婚在所难免,与其逃避,不如考虑如何更好地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