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30天,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延长15天。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自治疗结束或者残疾决定之日起进行调解;交通事故死亡的,自规定的丧葬时间结束之日起进行调解;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自确定损失之日起进行调解。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公安机关应当分别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提交调解书。
3.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由调解人签字,加盖公安机关印章,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
4.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公安机关不再调解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调解一般要求事故双方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的开始时间为收到交通事故认书之日起十日内。如果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结果需要在十天内进行。为你整理这篇文章,我希望能给你带来一些帮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进行调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