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判和判决。每个阶段都有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让我们来看看起诉阶段离婚案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诉讼主体的资格。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即夫妻之一。被告必须明确,他必须是夫妻的另一方。
2.诉讼时效。妇女在怀孕期间。男子不得在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没有新的情况。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起诉离婚。此外,当事人可以随时起诉离婚。
3.法院管辖权。当事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的法院管辖。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管辖。
4.提交的材料问题。诉讼离婚,原告需提供诉状.婚姻证明.身份证.财产清单.证据等材料。
《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