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一方在诉讼前与另一方谈论离婚时,另一方态度不好,甚至威胁说你起诉我不接受传票,我也不出庭,只是让你不能离开!事实上,你不必担心。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但很少有人最终忽视了法院的传票。为什么?虽然现在深圳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打电话给当事人,或发送法院专用邮政快递,但如果遇到拒绝合作的当事人,法院仍将派人送达。即使当事人拒绝签字,法院仍可以依法使用留置权交付,但程序有些麻烦。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的,基本上会出庭,否则法院可能缺席判决,可能对拒绝出庭的一方作出不利判决。为了不损害他们的权益,当事人自然不会缺席自己的麻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