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假债务也是离婚案件中常见的问题;。例如,原父母赠与购房款,现在补写借据,试图成为贷款关系;他们股市上的钱是为他人炒股的资金;甚至直接找亲戚朋友伪造借据。担心对方的欺诈行为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大的担忧之一。事实上,你不必太担心。法院有一定的诉讼规则,欺诈并不那么容易成功。目前,理论界普遍认为,法院不应直接处理离婚案件中的债务问题。法院通常的做法是,如果一方不承认债务,通常不会实质性地审理债务,而是建议债权人另行起诉。欺诈应面临鉴定和质证的考验,并面临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的后果。即使是参与者也应当承担伪证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鬼高一英尺,道路高一英尺可以防止和解决诉讼中的权利和技巧。只要我们注意诉讼中对方的欺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