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侦查由公安机关主办,行业主(监督)管理部门配合。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组织领导,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公安机关根据举报、举报或者有关部门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线索,依法立案侦查,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