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书是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者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或者所有权的法律依据。根据国家海关的规定,颁发的土地证书主要有三种:
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登记非农业建设集体所有土地,颁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登记、登记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3.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步骤: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
1.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的申请,即土地使用权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
2.土地管理机关应当进行所有权审查,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3.需要带上土地证:
①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复印件,共有产权人复印件一份)及复印件。
②购房合同复印件及第1.2页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管理法》第9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