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因此,空心房屋拆迁后的土地产权仍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拆迁宅基地主要分为几种情况。

1.如有偿退出,宅基地属于集体,农民将获得补偿。

2.如果是有偿复垦,农民将获得一定的补贴,宅基地属于自己,保留集体建设用地的性质。

3.拆迁后的宅基地也可以有偿转让,宅基地归转让人所有,获得转让补偿金额。

相关法条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