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即属于整个村庄。为了保证村民的生活,村民可以免费使用宅基地。然而,户籍迁出农村的人(往年农业转非)不再是村集体成员,无权继承宅基地。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也是有条件的。虽然户籍迁出农村不能继承宅基地,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户籍不在农村的子女在继承家乡的房屋后不能建造房屋,更不用说重建房屋了。房屋自然倒塌消亡后,村集体收回宅基地。农村房屋拆迁、户籍迁出农村的人能否获得拆迁资金的规定,对于在城市定居、有确定工作的人来说并不严重,但对无确定住所的人影响很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