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车辆轻微刮伤的过程如下:
1.以拍照或其他方式固定证据;
2.将车辆移开;
3.协商赔偿问题;
4.协商一致后,签订自行协商协议;
5.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