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用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用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赔偿;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的,不予赔偿。
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地点和面积、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或者周转房屋、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签订补偿协议。综上所述,许多年前,一些城市的居民将建造自己的房屋。这种房屋是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不是违法建筑。居民拥有房屋产权。一旦被政府拆除,被拆除的人有权获得补偿,无论房屋的使用寿命如何。拆迁户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