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满足农民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困难、最需要的危险房屋数量的原则,根据农村危险房屋改造项目总体规划,各阶段改造对象为:主要改造五保险房屋一、二、三级危险房屋;低收入家庭;困难房屋一级危险房屋;一级危险房屋;茅草房;全县推广试点项目涉及的二、三级危险房屋;2013年至2017年,主要改造生活津贴家庭,困难房屋一级危险房屋。一般来说,政府应该给予一级人民补贴。政府对各类对象和危险房屋的平均补贴标准为: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贴2万元;
(2)五保户二级危房,户均补贴0.5万元;
(3)五保户三级危房,户均补贴0.3万元;
(4)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贴2万元;
(5)贫困户一级危房,户均补贴1万元;
(6)一般户一级危房,户均补贴0.5万元;
(7)低收入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贴0.3万元;
(八)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贴0.2万元;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途为,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村函[2009]6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农村危房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等支出,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节能建筑材料购置、节能技术使用、取暖方式改进以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