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住房的概念来自于拆迁,这是我国特殊拆迁政策的产物。在拆迁安置过程中,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家庭购买商品房的补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区别,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一样的。采用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房屋不是商品房,不能作为商品房出售,两者之间存在一些差异。
2.拆迁房屋是开发商征用土地时给予拆迁人的房屋;商品房是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如果拆迁房屋和商品房申请产权证明,则交易相同。如果没有产权证明,拆迁人持有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拆迁房屋一般比商品房好,敢于承担风险,那么购买拆迁房屋更具成本效益。
3.商品房和拆迁房屋的价格不同。商品房可以立即上市,并在银行作为抵押贷款。商品房与拆迁房屋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在协议中约定。拆迁是商品房,拆迁房屋自然是商品房。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