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拆迁人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向社会公布。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拆迁)。
6.拆迁裁决。
7.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义务向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
根据《新拆迁法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