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强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城镇规划区进行工程建设的,必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建设英雄规划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处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查封建设现场、强制拆除。即使非法建筑被强制拆除,政府也应当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前,应当通知对方自行拆除,并在当地张贴公告,夜间不得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责成相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