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社会中的各种复杂关系都可以反映在互联网上。就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一般对象而言,网络诈骗犯罪行为人侵犯的所有社会关系自然受到刑法的保护。然而,我们应该看到,互联网是一个由计算机连接形成的虚拟空间,它实际上并不存在。就互联网而言,这种连接关系由两个支柱维护,一个是技术TCP/IP。另一个是用户资源共享的原则。正是这两个支柱使国界和国界消失,形成虚拟空间。

这里的网络诈骗犯罪侵犯了复杂的对象,网络诈骗犯罪侵犯的类似对象应该是网络信息共享正常的公共秩序。侵犯的直接对象应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应当指出,使用互联网进行的欺诈行为不属于本罪。

相关法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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