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拆迁房产权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不同的拆迁房年限也不同:
1.如果拆迁房用作住宅,那么拆迁房的产权年限为70年;
2.如果拆迁房屋用于综合用地,则拆迁房屋的产权年限为50年;
3.如果拆迁房用于商业经营,那么拆迁房的产权年限为40年;
4.具体拆迁房屋的产权年限取决于其《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土地性质。此外,拆迁房屋的产权年限从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拆迁房屋的使用寿命不从购买日期开始。在当代社会,拆迁房屋是一种常见的房屋,是指给予的另一套房屋的补偿。一般来说,这类房屋不在市场上交易,但不属于小产权房,因为在办理了合法手续后,有一些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