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征收农业用地的土地补偿。安置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制定区域综合土地价格,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使用情况。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位置.土地供求关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青苗及地上附着补偿是财产所有人的补偿,因此该补偿属于财产所有人。该标准由省政府授权给设区的市政府制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