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会议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用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用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同的,可以给予合理的征地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未能向农民调整其他土地,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当一次性向被征用农民支付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以发展生产,谋生。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按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项账户管理,发展生产和被征用农民的生活补贴。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用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成员决定,收支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并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的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拦截、挪用、占用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综上所述,政府在征用农村土地时,涉及蔬菜温室拆迁的,应当按照每平方米160元至280元的标准计算补偿金。这是对地面附着物的补偿。温室种植高经济价值作物的,农民也可以获得额外的幼苗费由征地部门按市场价格计算。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二)、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四)、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