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副本及有关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否则退回原告文件和材料,并告知不受理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书面答辩;
2.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因非个人意志不能在15天内答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
第三阶段:审判阶段。
本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区分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它包括以下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事实上,如何收集离婚案件中的证据并不是法律上的统一规定,因为每对夫妇共同财产的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例如,许多夫妇在离婚时根本没有共同财产,因此没有必要准备所谓的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