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投诉村干部,应当到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实名报告,并注意报告有关事项的证据。村干部协助政府从事行政管理的,可以向具体有关机关报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可以要求免除村民委员会成员,并说明免除的原因。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六条有选举权的五分之一以上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可以提出要求,并说明要求的理由。被免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辩护意见。被免职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必须有一半以上的村民投票,一半以上的村民必须通过投票。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