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奖金,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政策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收入,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入,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入;
4.继承或赠与的财产是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和接受赠与而获得的财产。继承财产的收入是指取得财产权利,而不是实际占有财产。即使婚姻关系在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本法第十八条第三规定的除外;
5.其他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综上所述,夫妻可以选择离婚或离婚后分割财产,但离婚后需要有合法证据,同时确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必须结合实际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