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大家都知道这;
(2)一方因身体伤害、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注意:如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受伤,另一方赔偿医疗费用属于受伤者,但一般会有一些费用,如工作费用等,工作费用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残疾人生活津贴这是残疾人生活的专项费用,这是非常特殊的,是证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基本生活保障,只能属于残疾夫另一方不能移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如前面提到的,这里没有解释);
(4)一方的特殊日用品(如女性生理用品或男性剃须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中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5、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储蓄所得利息以及购买债券所得利息.
7、其它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