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月总收入是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进行调查)。
2.未抚养子女的一方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考标准》确定的年平均收入。以年平均生活费为依据),按上述比例确定。
3.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适当增加或降低。(例如,如果儿童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儿童残疾。)赡养费应定期支付,如果可能的话,可以一次性支付。如果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子女抚养费可以用其财产折扣
没有子女监护权的一方需要支付相应的监护费,但也享有相应的探视权,如果夫妻离婚时确定子女监护权,一方后悔想争取监护权,此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供相应的另一方不能让子女更好地成长或其他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