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应准备以下材料(1)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产权证明、未取得产权证明的购买合同和付款发票。(2)双方草案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地址等基本个人信息;2.财产名称、数量、价值、状态、所有权;3.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原则等。一般来说,双方的签名和订单日期都是空缺的。公证人审查修改协议后,应在公证人面前签字。(3)身份证、户口簿等个人身份证明,已婚人员还应携带结婚证。
2.双方填写公证申请表,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虽然夫妻财产公证是婚前财产,但也必须亲自办理,不能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公证处不办理。
3.公证人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人审查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询问当事人的合同是否被对方欺骗或误导。询问结束后,当事人配合公证人完成公证访谈记录,夫妻双方需要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一旦当事人在记录上签字,记录将成为公证文件中保存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据。该记录和公证书不仅可以防止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且还可以保护与当事人有债务关系的第三方。
4.双方在公证人面前签署婚前财产协议。一方婚后个人财产的收入通常包括自然增值和主动增值。自然增值通常是指财产因通货膨胀或价格上涨而不是个人主观努力而产生的价值增加。对于这部分增值,离婚时无所有权的配偶无权要求分割。主动增值是指双方为财产支付劳动力、投资、管理等智力和劳动力产生的增值,离婚时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