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婚前(以婚姻登记日为准)的财产或法律明确规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指一方在婚姻登记前取得全部产权或交付全部购买款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规定只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即从男女结婚之日起,直至夫妻离婚或配偶一方死亡。主要是指婚后以双方或一方的收入和财产购买的财产;婚后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夫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