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由于婚姻财产的分割不利于婚姻和家庭的稳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婚姻财产的分割。然而,随着婚外情概率的增加,在实践中,欺骗一方经常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二奶和第三方,严重侵犯了不愿离婚的另一方的利益。此时,不离婚不能分割财产将产生严重的不公正。《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解决了不离婚不能分割财产的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有重大理由的,可以要求分割财产。主要原因如下:
1.一方有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行为,如隐匿、转让、出售、损坏、挥霍夫妻沟通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
2.一方有法律支持义务的人需要治疗中发性疾病,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在这里,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果只是一般意义上的生活消费,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应该达到严重的程度。经营费用不能要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此外,不离婚要求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因为夫妻财产不仅包括共同所有权,还包括一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部分不能在离婚时分割。换句话说,离婚夫妇可以分割的财产仅限于共同所有权部分。事实上,夫妻财产都是个人财产的情况也可能发生。当然,财产不能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