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约定属于子女,实际上是对子女的礼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涉及房地产赠与的,以所有权变更程序为准。因此,如果离婚协议只同意财产赠与子女,但不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任何一方都可能导致子女未来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