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判决执行谁主张、谁提供证据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外遇和婚外情,则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则法院不会接受。通常有很多证据证明婚外情,但不同于人们理解,你可能亲眼看到,但法院没有看到,律师行业没有看到,所以口头说不能证明婚外情,除非另一方在法庭上亲自承认,或写保证你不作弊。下一个证据可以证明婚外情,但请注意,证据越多越好,单一的证据太孤立,往往法院不能使用。男人和女人在床上裸体的照片。视频,注意合法获取,非法获取证据不包括在内。一方写的的欺骗保证书、错误承认书、悔改书。聊天qq记录、开放记录、亲密照片。电话记录、短信记录等。

2.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的财产分配一般为平均分配,但原则是照顾妇女和无过错的一方。《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双方书面同意,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而支付更多义务。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的,离婚时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3.《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重婚;(2)配偶与他人同居;男性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女性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然而,上海法院很少判决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除非是因为家庭暴力。如果离婚只是由外遇引起的,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时照顾无过错方。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可达5万元,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生活水平。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具体赔偿金额没有明确的定量标准,一般城市也不超过1万元。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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