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房不能在五年内买卖。这是法律规定的。安置房五年内买卖是违法的。因此,如果不到五年就不能买卖。
2.由于安置房各市、地政策不同,因地制宜,这些规定不严格。对于安置房,国家不允许进行此类交易,换句话说,这是非法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至于公证,它不能做到。到时候,房子仍然是卖方的,如果人们反悔,把更多的钱还给你,或者给你一些利息。如果有争议,那就麻烦了。
3.对于未居住5年的安置房,政策规定不得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安置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给符合安置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相关部门。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