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债权人应当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借据或贷款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面证据的,应当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证人证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当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地址;担保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地址。有担保协议的,应当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者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当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格金额.存放地点、保管人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对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果列夫的另一方是共同被告,则应提交婚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撤回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相应证据。债权人决定提起债务纠纷诉讼,向债务人追回债务的,必须注意收集足够的证据和信息,并撰写起诉书。债权人证据不足或者证据不被法院接受的,将给债权人带来败诉的风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