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协议,或签署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协议不一致,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判决财产分割。
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那些倾向于为家庭保护更多利益的人往往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数;此外,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更多的分数,并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换句话说,如果一方自愿或同意离婚,法律不干涉。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男女双方签署协议,以其他权益为交换条件,同意男方净身出户,只要不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视为具有法律效力;或者在法庭调解过程中,一方自动放弃分割财产的权利主张,可以净身出户。除上述情况外,不难看出,在任何情况下,男女离婚时,双方都有权获得财产权益;只要双方尚未达成协议,净身出户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