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在民法典中,这被称为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协议只是丈夫和妻子签署的离婚协议,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离婚。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协议。经双方书面签署,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方为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