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离婚的好处:争取权益,有效解决纠纷。离婚诉讼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对离婚有不同意见的情形,包括一方当事人要求离婚,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的离婚纠纷;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无法做出适当的处理。发生。可见,协议离婚程序的简单性是建立在双方意愿的基础上的。但是,如果双方在财产和监护权上的争议比较大,在法庭上提起诉讼是比较直接有效的方法,也有利于公平的争取双方的权益。可以有效规避不履行协议的风险。
(2)诉讼离婚的弊端:诉讼的拖沓影响感情。一些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离婚纠纷可以通过诉讼得到有效解决,但从诉讼离婚的程序来看,它较为复杂,不可能经受住诉讼的长时间拖拽。此外,离婚案件通过法院的解决意味着双方都要撕破自己的脸,这将不可避免地加深双方的仇恨和敌意。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当关系破裂,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时,双方最好选择一种更明智的方式。友好分手选择离婚协议,以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但当诉讼变得不可避免时,在情况允许的范围内,聘请律师充分准备证据并积极应对诉讼是不可避免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