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一般分为订立和生效两个阶段。由于离婚协议所涉及的身份关系不受《民法典》的调整,只能根据《民法典》中的民事法律行为理论来解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后,石成立即签署的。但离婚协议的成立并不意味着离婚协议的生效。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是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双方不解除婚姻关系,这些协议就根本无法讨论。
因此,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是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同意离婚。离婚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例如,双方在2020年5月签署了离婚协议。虽然双方签署了协议,但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而是成立了。然后在2020年6月,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因此,离婚协议何时生效取决于双方何时办理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